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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

来源:县地税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浏览次数: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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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想知道哪些房产免纳房产税?
答:1、国家机关、人民集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5、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房产。

2、 房产税有哪些征收计算方法?
答:对于自用的按照房产计税余值征收,也就是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1.2%。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照租金收入征税,也就是从租计征,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 我开的店在乡村,收不收房产税?
答: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区、郊区、和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4、 我的房子是租的,需要我交房产税吗?
答: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产权的所有人。如果产权归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者产权未确定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5、 我将公司的地下仓库改建成了地下车库对外出租,是否需要交房产税?
答: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均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6、 将自己开发的楼盘门面房作为该楼盘的售楼部,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者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所该售楼部自开始使用期的次月缴纳房产税。

7、 我把自己的房产无偿提供给我的员工住,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所以这种情况目前暂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