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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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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若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7103001
联系地址:若羌县胜利路 
办理时间:周一,二,三,四,五

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认定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申办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办理程序:1、提交有关材料。2、进行实地调查取证。3、符合条件的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4、下达有关待遇批复。
办理条件: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办理时限: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并完成待遇审批。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证明受伤事实的材料。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申请书格式:有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